CP雷泽天下致金庸公开信:打破垄断 成立联盟开放版权
畅游与《大掌门》开发商玩蟹的版权纠纷引起了一些中小开发商的激烈反应。手游开发商雷泽天下发布《致金庸公开信》,呼吁成立中华武侠联盟会,开发武侠作品部分使用权。
雷泽CEO晁越在公开信中说,即便大公司也不能保证产品的成功。大公司对金庸、古龙等武侠作品的垄断,将致使一个还没长大的市场胎死腹中,使得创新公司无从下手,令最有创造力的中小企业出局,结果是阻碍了武侠文化的传承和繁荣,这与金庸的初衷不符。
因此,晁越呼吁成立中华武侠联盟会,采取类似DND(龙与地下城)的开放版权模式光大武侠文化。晁越提出,对入会者开放武侠作品的部分使用权;编写武侠规则,使武侠类型产品开发更易,使用范围更广;任何人将可免费使用中华武侠联盟会所拥有的武侠史、规则;对商业使用进行一定费用收取,以此资金奖励提供优秀内容的作者。
晁越此番言论代表了部分小开发者的想法和心态,不过也意味着这将得罪于大厂商。大厂商买断版权的行为固然合法,但由此看来也引起了众多中小开发者的反弹。(完)
致金庸先生的一封信
金庸先生,久仰:
本人是一个忠实的武侠小说爱好者,自幼看武侠小说长大,对金古梁温各家都有所涉猎,但金庸先生的小说,是独一无二的。
还记得初中翻看笑傲江湖,躲在房里被中,举一微光手电,凌晨3点读完时,恍若隔世。当时我甚至怀疑,看完了这么好的故事,明天我该怎么办?
上高中,和一挚友闲聊,谈及未来理想,我说我的理想是振兴中华。他问如何才能,我们秉烛夜谈,说了无数的可能从政,没关系;从商,心不黑;从医,救一人;从文,网络时代无人看;最后谈到,做游戏。
游戏面向青少年,少年强则国强。
回首一晃已有17年,儿时理想从未放下,我在网易从事游戏策划工作时曾反复自问,我是否走在理想路上,只有目标未偏才心下安然。
而后创业,公司国学老师问我企业目标时,我写下以网络传播国学,以国学振兴中华的企业信条。
怎么做到?我们愿血肉搭建一架桥,搭在大师与用户两岸,用娱乐、全新的表达形式,让更多人了解我们国家最美、最传统的文化。
我能想到的题材,就是武侠。
我从不认为侠以武犯禁,我只觉侠文化,是一种利他主义的文化,是一种你快乐,比我快乐更幸福的事。这也是我做游戏的核心思想。
从《大唐》到《大宋》到《大侠》,我一直做着武侠类型的游戏,从端游到页游到手游,从Arpg到Srpg,从3D到卡牌,一直在寻找最好的结合方式。
探索了近10年。
这十年,经历了武侠题材从最热到无人问津,从没落到峰回路转。最夸张的一次,一位好友知我做武侠游戏竟然说,改做仙侠吧,你看现在起点,纯正武侠已经没市场了。
没犹豫过,因为我知道,我要做的不是谁的武侠,我想做的是一种生活的武侠,一种活在快意恩仇、仗剑江湖中的洒脱,一种活在引剑长啸、万里独行的孤傲,一种活在路见不平、拔刀相助的热血,一种活着的、有人、有故事、有耳熟能详、也有前所未闻,有做好事不留名,也有万众瞩目、万丈光芒的江湖。
没做到,就不会停,即使屡败也会屡战。因为梦还在。
这段时间做《大侠》,问及业内前辈,谈及金庸先生的风骨与宽容,无不敬仰。
某拥有该IP的优质公司告诉我,金庸先生版权很好谈,愿意与各公司一起分享,还引用金庸先生1元授权改编电视剧为例,劝慰我先做好产品,届时应无障碍。
心下宽慰,同时也有不小懈怠竟在此事上,未能早与金庸先生取得认同。
而后噩耗传来,业内版权之争愈演愈烈,前有昆仑被告,后有玩蟹被封,一个个武侠游戏还没能让用户尽兴,为了蝇头小利已打得头破血流,且不论这些游戏剧情如何,仅说,对于一个十倍于PC的新兴市场,拿着端游页游百分之几的收入,玩家的积极性与参与程度还没调动起来,难道就要沉沙折戟胎死腹中了么?
金老爷子,您是武侠扛鼎人物,一个个武侠大师仙去的今天,我想问您,是想看到武侠文化看开花结果,传遍全世界,还是想利用武侠余温能收一点是一点,眼看武侠逐渐凋零,渐行渐远啊?
大公司掌握优质渠道,大公司掌握优质用户,大公司掌握优质题材,大公司买广告都便宜。于是乎,上游公司抢渠道,中游公司拢用户,其他的疯狂收拢题材。为了啥?
不就为了一个十倍于PC的市场,一个还没长大可能就胎死腹中的市场,不就为了让创新公司无从下手,为了让最有创造力的中小企业出局吗?
试问一下中国手握优秀IP的公司,你们有哪家是准备做成DnD类型的规则,开放给广大用户创新,甚至OGL开放给全部制作公司使用的?
你们真的想要武侠文化开花结果,还是为了让自己更好的盈利?
你们真的代表的是金庸先生的意思和利益吗?!
金庸先生很伟大,一块钱卖掉射雕改编权,在我心中,金庸先生不是一个以私利为目的人,他是一个弘扬中华武侠文化的侠之大者。而想让武侠属于少部分人、甚至死在某些人手里,绝对不是金庸老爷子的目的,以他老人家的江湖地位,以他老人家的经济实力,在一代武侠巨匠逐渐凋零的当下,我相信他愿意看到的是武侠开花结果,而不是满足某些公司的利益。
有些公司买了部分版权,但他也用其他没版权的产品中的角色设定,进行微小调整修改后继续大张旗鼓使用,要是真中尊重武侠版权,干嘛不直接不使用呢?要真是维护武侠版权,为什么要学TSR搞使用授权而倒闭,而不学威世智Open Game License?最后结果是什么?一个公司封闭倒闭,一个公司将龙与地下城带到了全世界人所共知。经典的改变案例比比皆是,魔兽世界,智龙迷城,哪个不是非同凡响?
我们想繁荣武侠世界,我们想让全世界的玩家都知道金庸先生的作品有多么好宏大的《射雕三部曲》、浪漫主义大成的《笑傲江湖》、充满哲理的《连城诀》、忠肝义胆的《碧血剑》等等,如果说50、60年代人是看高尔基、鲁迅长大,那么70、80甚至90后在梦中都是金庸先生您的作品。
您还是一个小说家么?您是文学巨匠,打造了一代人的梦想。
有兄弟问我,为什么电影电视,改编很严格。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,拿《大掌门》与《武林外传》为例,大掌门有自己的一个故事引子,在整个情节中稍有提及其他作品,使用了大量武侠名家的知名角色,很像武林外传中与楚留香比过轻功的白展堂,直接使用,不敬,但是一点都不用,又没有武侠带入感。
这和《笑傲江湖》电视版的拍摄,就有了完整的不同:目的上。一个是需要用知名武侠世界观来提升带入,另一个是想给用户一次完整的、或者全新的视角去看待原作。
游戏是非常讲究创新与互动的,简单讲原作的故事脉络搬上产品,我相信没有任何用户买账,这就是游戏改编与影视改编不同之处,网络游戏尤其如此。
本人一介庸人,无德无能,仅有一腔热血和对武侠世界的热爱,愿举雷泽天下全公司之力,发起倡议:
以金庸先生为主,建立中华武侠联盟会;
入会者,开放武侠作品的部分使用权,将作品中出现的演绎人物、地点、门派、功夫等名词历史化,让更多人参与到制作与传播;
编撰中华武侠史,将历史、与演绎进行融合,按时间脉络,以地缘为依托;
对武侠小说的改编权以创作的目的进行区分,进行定义:故事情节(应标明长度)与角色(副考虑项目)两者不得全一样,否则侵权,引用必须注明;
维护各家武侠大师作品之专属,编撰中华武侠名人堂;
编写武侠规则,使武侠类型产品开发更易,使用范围更广;
任何人将可免费使用中华武侠联盟会所拥有的武侠史、规则;
对商业使用进行一定费用收取,以此资金奖励提供优秀内容的作者;
以武侠文化传遍世界为宗旨,财务公开;
本人余生所主导制作的作品均严守此倡议。
我知道这篇文章一发,可能会得罪不少人,甚至以后没有游戏路,但为侠者岂能顾己。
不有行者,无以图将来,不有死者,无以召后起。
雷泽天下
晁越
癸巳年辛酉月丙申日
注:
DnD规则指龙与地下城规则,由TSR公司创作,面向各产业授权使用的规则,有十分优秀的文学作品《龙枪编年史》等;该公司由于商业模式落后,被威世智公司收购,其后发布了更为简洁的新规则,并将其部分Open Game License(OGL,开放性游戏许可),最终传遍世界。
D20 SRD 3.5中文版
什么是SRD
SRD(System Reference Document)是一套包含了规则、种族、职业、专长、技能、多种系统、法术、魔法物品、怪物的全面工具箱,与Wizards of the Coast的Dungeons & Dragons和其他角色扮演游戏的d20系统版相兼容。你可以在Open Game License的前提下将此系统视作Open Game Content,并有权使用、修改、分发。